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的分类和结构形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不饱和树脂、聚苯乙烯、苯乙烯、短切玻璃纤维和填料为主要原料,添加引发剂、阻聚剂、增稠剂、内脱模剂、稳定化助剂、颜料和聚乙烯薄膜等经过玻璃纤维短切铺毡、浆料被覆、压实和增稠制成片状模塑料(SMC),再经热压成型的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34-2008 塑料 吸水性的测定
GB/T 1410-2006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GB/T 1447-2005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8-2005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9-2005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2408-2008 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
ISO 2577-2007 塑料 热固性模塑材料收缩率的测定
GB/T 3854-2017 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T 3857-2017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耐化学介质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153-1993 硬质塑料落锤冲击试验方法通则
GB/T 16422.2-2014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氙弧灯
GB/T 26125-2011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
3 分类和结构形式
3.1 分类
3.1.1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按照使用位置分为两种,分别是:室内花盆和室外花盆。
3.1.2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按照尺寸大小分为A、B、C、D、F、F等,如表1所示。
表1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尺寸分类
种类 | 长(mm) | 宽(mm) | 高(mm) |
A | 500 | 300 | 310 |
B | 600 | 300 | 310 |
C | 800 | 320 | 300 |
D | 975 | 370 | 320 |
E | 975 | 370 | 450 |
F | 1500 | 500 | 500 |
3.2 结构形式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结构(长L * 宽W * 高H * 厚D),如图1所示:
图1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结构
4 要求
4.1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的要求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的性能应符合表2中的要求。
表2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性能指标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拉伸强度 | MPa | ≥50 |
弯曲强度 | MPa | ≥120 |
压缩强度 | MPa | ≥100 |
吸水率 | % | ≤0.20 |
收缩率 | % | ≤0.15 |
4.2 花盆的外观尺寸要求
4.2.1 外观要求
4.2.1.1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的表面应完整、材质均匀和无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
4.2.1.2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的底面和侧面平整且表面不应有拱度。
4.2.2 结构尺寸要求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的结构尺寸应符合表3中的要求。
表3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尺寸要求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厚度 | mm | D ± 1.0 |
长度 | mm | L ± 10 |
宽度 | mm | W ± 10 |
高度 | mm | H ± 10 |
4.3 花盆的性能要求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中的要求。
表4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技术要求
检验项目 | 检验指标 |
撞击破坏试验 | 2次撞击后,仅产生裂缝, 不产生大于4cm2的碎片。 |
300h耐候性试验 | 表面未出现明显粉化、裂纹现象; 变色评级4-5级。 |
燃烧性能、等级 | HB |
表面电阻率 | ≥1.0×1012 |
耐化学介质性能 30%硫酸,24h 5%盐酸,24h 5%硝酸,24h 10%氨水,24h 10%氢氧化钠,24h 饱和碳酸钠溶液,24h | 重量变化率 < ±5% 巴氏硬度变化率 < ±5%
|
4.4 花盆的环保要求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的环保性能应符合表5中的要求。
表5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环保要求
检验项目 | 单位 | 检验指标 |
铅含量 | mg/kg | ≤100 |
汞含量 | mg/kg | ≤100 |
镉含量 | mg/kg | ≤100 |
六价铬含量 | mg/kg | ≤100 |
多溴联苯含量 | mg/kg | ≤100 |
多溴二苯醚含量 | mg/kg | ≤100 |
5 试验方法
5.1~5.5是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的试验;5.6~5.13是花盆盆体的试验。
5.1 拉伸强度
按照GB/T 1447-2005的规定进行。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的拉伸模塑试样型式,如图2所示:
图2 拉伸强度试样I型
5.2 弯曲强度
按照GB/T 1449-2005的规定进行。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的弯曲模塑试样型式,如图3所示:
图3 弯曲强度试样
5.3 压缩强度
按照GB/T 1448-2005的规定进行。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的压缩模塑试样型式,如图4所示:
图4 压缩强度试样
5.4 吸水率的测定
按照GB/T 1034-2008的规定进行。
5.5 收缩率的测定
按照ISO 2577-2007的规定进行。
5.6 外观的测定
按照4.2.1规定目测产品外观。
5.7 尺寸的测定
按照4.2.2规定用量具测量花盆的尺寸和偏差。试验用量具见表6中的要求。
表6 量具
名称 | 测量范围(mm) | 精确度(mm) |
游标卡尺 | 0-200 | ±0.1 |
钢直尺 | 0-300 | ±0.5 |
钢卷尺 | 2000 | ±1 |
5.8 撞击破坏试验
参照GB/T 14153-1993的规定进行。
用1kg的铁球从高度4m处自由落下,受力点为花盆长边侧面几何中心。
5.9 氙灯老化试验
按照GB/T 16422.2-2014的规定进行。样品规格:尺寸150mm×70mm;试验条件:辐照度(340nm):0.35W/m2,黑色标准温度(65±3)℃,降雨周期:18min /102min(喷水时间/不喷水时间);试验时间为240h。试验后擦干样品置于密闭容器中,在(23±2)℃、相对湿度(50±10)%的环境中处理4h后进行测试。
5.10 燃烧性能试验
按照GB/T 2408-2008的规定进行。
5.11 表面电阻率试验
按照GB/T 1410-2006的规定进行。
5.12 耐化学介质性能试验
按照GB/T 3857-2017的规定进行;硬度试验按照GB/T 3854-2017的规定进行。
5.13 环保性能试验
按照GB/T 26125-2011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批量
产品以同一种类和同一原料在相同的工艺条件下生产的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构成批量,1000个为一批,不足1000个也作为一批。
6.3 检验项目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的检验项目应符合表7中的要求。
表7 模压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花盆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
项目 | 型式检验 | 出厂检验 |
外观要求 | √ | √ |
尺寸要求 | √ | √ |
撞击破坏试验 | √ | √ |
300h耐候性试验 | √ | - |
燃烧性能、等级 | √ | - |
表面电阻率 | √ | - |
耐化学介质性能 | √ | - |
铅含量,mg/kg | √ | - |
汞含量,mg/kg | √ | - |
镉含量,mg/kg | √ | - |
六价铬含量,mg/kg | √ | - |
多溴联苯含量,mg/kg | √ | - |
多溴联苯醚含量,mg/kg | √ | - |
6.4 出厂检验
6.4.1 抽样与检验
6.4.1.1 从受检批中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5个花盆,逐个进行外观和尺寸偏差检验。
6.4.1.2 从受检批中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2个花盆,逐个进行撞击破坏试验。
6.4.2 判定规则
6.4.2.1 受检5个花盆中,检验项目的不合格不超过1项,受检花盆的不合格不超过一个,则判定该批花盆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
6.4.2.2 在撞击破坏试验中,有一个不符合要求,在同批中再抽取2个花盆重复本次试验,如果有一个不符合要求,则该批花盆为不合格。
6.4.2.3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撞击破坏试验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该批花盆为合格产品。
6.5 型式检验
6.5.1 检验项目见表7。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生产满一年;
b)新产品生产定型评价;
c)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使用原材料变更;
d)出厂试验与上一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停产后恢复生产;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
6.5.2 抽样与检验
6.5.2.1 从受检批中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10个花盆,逐个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
6.5.2.2 从受检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花盆中抽取2个,逐个进行撞击破坏试验。
6.5.2.3 从受检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花盆中抽取1个,进行300h耐候性试验。
6.5.2.4 从受检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花盆中抽取1个,进行燃烧性能试验。
6.5.2.5 从受检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花盆中抽取1个,进行表面电阻率试验。
6.5.2.6 从受检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花盆中抽取1个,进行耐化学介质性能试验。
6.5.2.7 从受检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花盆中抽取1个,进行环保性能试验。
6.5.3 判定规则
6.5.3.1 受检10个花盆中,外观和尺寸偏差不合格不超过1项,受检花盆的不合格不超过1个,则判定该批花盆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
6.5.3.2 在撞击破坏试验中,有一个不符合要求,在同批中再抽取2个花盆重复本次试验,如果再有一个不符合要求,则该批花盆为不合格。
6.5.3.3 在300h耐候性试验中,不符合要求,在同批中再抽取1个花盆重复本次试验,如果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花盆为不合格。
6.5.3.4 在燃烧性能试验中,不符合要求,在同批中再抽取1个盆重复本次试验,如果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花盆为不合格。
6.5.3.5 在表面电阻率试验中,不符合要求,在同批中再抽取1个盆重复本次试验,如果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花盆为不合格。
6.5.3.6 在耐化学介质试验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在同批中再抽取1个花盆重复本次试验,如果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则该批花盆为不合格。
6.5.3.7 在环保性能试验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在同批中再抽取1个花盆重复本次试验,如果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则该批花盆为不合格。
6.5.3.8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撞击破坏试验、耐候性试验、燃烧性能试验、耐化学介质试验、环保性能试验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该批花盆为合格产品。
6.5.3.9 型式检验不合格,该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纠正措施后,应再次进行型式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每个产品上必须具有清晰且永久性标志:
a)公司名称或者商标;
b)生产年份。
7.2 包装
产品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
a)合格证书编号;
b) 公司名称;
c)产品规格名称;
d)质量检验结果;
e)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签章;
f)本标准编号。
7.3 运输
人工装卸时,严禁扔上扔下,以免损坏;当用叉车装卸时,层高不宜高于10套,产品底部应有托架。
7.4 贮存
在仓库或者露天按照规格分类码放;
贮存地应远离火源和热源,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